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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 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428 日期:2015-08-31 13:00:00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

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环保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9月24

 

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

转型升级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发〔2015〕10号)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化工生产企业“两评级一评价”有关标准指标的通知》(东政办发〔2015〕21号)有关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市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在环保方面的整治和转型升级,综合治理环境污染,严格控制环境风险,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东营市环保局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突出环保优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环保隐患整治与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依法有序退出与源头控制相结合、统筹推进与因企制宜相结合,按照“严格标准、逐个评价、分类施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思路,对化工生产企业进行环保评级并进行分类施策整治,同时进一步严格执法监管,严控项目准入,推进企业入园进区。通过评级行动,鼓励支持一批优质企业,改造提升一批弱势企业,淘汰关停一批落后企业,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的努力,全面落实化工生产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企业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明显提升,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符合安装在线监测要求的设备安装率100%,化工园区布局合理,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化工生产企业环保评级,分类施策整治。各县(区)环保(分)局具体负责对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化工生产企业进行环保评级,分类提出整顿提升工作方案。对评为“优”的,集中优质资源给予重点支持;评为“中”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改造提升;评为“差”的,责令停产整顿,整顿后达到要求的允许其恢复生产,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关闭,或推动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各县(区)环保(分)局对企业的环保评级、评价结果和整顿处理方案,报东营市环保局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环保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深入推进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对手续不全、环境污染严重的土小企业,坚决依法取缔,彻底拆除。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工业项目开展环评、“三同时”制度执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治污设施不配套、久拖不验、未验收投产等环境违法行为。对列入省政府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名单的,要纳入此次环保评级范围。对评级为差,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不论是规范类还是完善类项目,一律关停取缔。对新发现的未批先建项目重拳打击,依法处罚,拒不停止建设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将新污染源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化工生产企业环保评级中存在一票否决项的项目绝不姑息纵容。

(三)严控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得低于2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外资项目不得低于3000万美元。严格化工项目环评审批,凡是在市政府确定的化工园区之外的新上化工项目一律不批,并将此作为环保审批的红线,不放宽审批条件,不越权越级审批;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一律不批;对环境污染严重,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有污染的项目一律不批;对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的,一律不批。

(四)推动化工园区改造提升开展化工园区、集中区环保评价。各县(区)环保(分)局要根据区域环评等要求,制定评价标准,对所属化工园区、集中区进行环保评价。除本辖区政府(管委会)保留的化工园区外,其余集中区不再新增化工产业产能。对明确为化工产业园区内的化工项目,也要采取措施,加强环境监管,促进产业高端高效发展。督促健全园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等设施,建立园区级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

(五)推动化工生产企业向园区集中各县(区)环保(分)局要制定引导政策,有序组织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向园区内集中。凡在中心城区、居民集中区的化工生产企业原则上全部迁出或转产、关闭,个别确因特殊情况暂不能迁出或转产关闭的企业不得再新增化工产能,并要在严格整治达标的基础上制定搬迁时间表。园区外现有化工生产企业全部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只允许实施以提升环保水平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再批准实施改扩建项目。单套装置原油加工能力200万吨以上的石化企业允许实施环保和以产业链延伸为主的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周围不再布局新的化工项目。

四、时间步骤

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共分七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9月)。9月下旬,市局制订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全市环保系统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进行工作部署。各县(区)环保(分)局制定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开展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底前报市环保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摸底调查阶段(2015年9月-10月)各县(区)环保(分)局对辖区内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集中区进行全面调查,查清企业基本情况和化工产业园区有关情况。企业情况及政府拟保留园区名单于10月底前报市环保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改阶段(2015年10月-12月)对照环保评级标准,企业梳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

(四)评级评价阶段(2016年1月-2016年3月)。以县区、开发区环保部门为主,对化工生产企业开展环保评级工作。凡在评级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并符合依法立即关停情况的,立即勒令关停整顿。2016年2月底前,市局各督导组对县区评级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各县(区)环保(分)局评级评价情况、抽查验收整改工作方案于2016年3月20日前报市环保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限期整改阶段(2016年4月-2016年12月)整改工作与环保评级工作压茬进行,各县(区)环保(分)局组织企业限期整改。2016年12月底前,经限期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市局各督导组要加强对各县(区)环保(分)局环保评级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分阶段组织督查。

(六)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月-3月)。各县(区)环保(分)局对辖区内企业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检查验收,2017年2月底前,形成工作报告并报市环保局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3月底前,市局督导组组织对各县(区)环保(分)局环保评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七)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4月-2018年9月)。以化工企业入园进区、改造提升和园区建设水平提升为重点,继续深化集中整治成果。2017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企业整改回头看行动,对停产整顿或取缔关停的企业逐一复查,从根本上消除化工行业污染事故隐患,全面提高环保管理水平。2018年7月底前,各县(区)环保(分)局总结提高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并报市环保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东营市环境保护局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整个环保评级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评科。各县(区)环保(分)局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县区属地负责,部门指导协调,政企联合行动”的原则,切实抓好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

(二)建立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县区工作制度。市局设立7个环保工作督导组(分工见附件2)。每个督导组负责督导一个县区。各责任领导和督导人员要把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事项来抓,建立与县区的密切联系机制,明确联系渠道,落实检查、调度制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督导县区(开发区)按时、高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格按阶段任务落实到位。各县(区)环保(分)局要按照《中共东营市委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发〔2015〕10号)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化工生产企业“两评级一评价”有关标准指标的通知》(东政办发〔2015〕21号)有关要求及本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按期完成环保评级等相关工作。市局督导组要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坚决严肃处理。

 

附件:1.东营市环境保护局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东营市环境保护局提高安全环保水平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联系及督导分工表

 

 

 

 

 

 

 

 

 

 

 

 

 

附件1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提高安全环保水平

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保峰

副组长:燕景广 毕乃东 张振浩 张炎炜 古金魁

贾文泽 李月英

    成  员:魏建国 尚凡一 王宏伟 陈晓堂 邓文凯

            罗红波张春娥 武胜利 燕永清 刘华安

 韩松青 李文江 刘王民 李维国 盖建国

李爱涛 蒋维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评科,毕乃东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联络、综合协调、分解落实任务、调度推进等工作。

 

 

 

 

 

 

附件2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提高安全环保水平

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联系及督导分工表

 

序号

联系(责任)领导

督导人员

督导区域

1

马保峰

张爱军(联络员)、盖月泉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2

燕景广

王英林(联络员)、梁可方

垦利县

3

毕乃东

李玉国(联络员)、付华伟

广饶县

4

张振浩

陈晓堂(联络员)、何锡冲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5

张炎炜

武胜利(联络员)、李吉东

利津县

6

古金魁

孙荣亮(联络员)、朱光琦

东营区

7

李月英

栾德海联络员)、曹桂荣

河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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