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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实施机动车排放国五标准

浏览次数:391 日期:2016-02-19 13:00:00

    为控制机动车污染,从今年4月1日起,河北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和用于公交、环卫、邮政行业的重型柴油车等,将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同时停止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不符合国五标准的车辆。

  根据《关于河北省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轻型汽油车指最大总质量为3500公斤以下的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指最大总质量为3500公斤以下的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指最大总质量为3500公斤以上的柴油车。

  河北提出,自2016年4月1日起,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不符合通告要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外省转入车辆,凡未达到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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