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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593 日期:2017-07-19 13:00:00

   为加强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国内流通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务部起草了《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tf_liutong@mofcom.gov.cn

  4.传真:010-65198905;

  5.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约法律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9日。

  附件: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商务部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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