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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玉皇盛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口原油使用核查评估情况的公示

浏览次数:534 日期:2017-05-23 13:00:00

 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我会组成专家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253号)及《核查评估申请用油企业工作细则》(2016年修订版)的规定和要求,对山东玉皇盛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皇盛世”)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5月11- 13日进行了现场核实和查验。

    经核查,该企业于2015年2月9日前建成投产。2014年加工量157万吨,2015年加工量222.28万吨,2016年加工量238.35万吨。该公司拟保留1套常减压装置,设计原油加工能力300万吨/年,炼油装置规模、安全、环保、消防、储运等设施,产品质量和能耗指标均符合有关规定,企业通过现场核查。

    根据发改运行[2015]253号文中用油数量的规定,玉皇盛世承诺淘汰跨省兼并重组落后常减压装置1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120万吨/年,用油数量为实际淘汰装置加工能力的1.2倍。初步确认该公司可使用进口原油144万吨/年。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6月5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至我会。个人意见须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10-84885701 传真:010-84885057

    邮箱:nyc5701@126.com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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